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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索引号: M014—2018—4—0118
产生时间: 2018-04-12
查阅次数
文件编号:
公开形式: 主动公开
责任部门(科室):
公开时限:
单位: 县国土资源局
信息分类:
最新公开信息
有效期:
主题词:
内容概述:
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桐庐不动产废止(2018)15号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将许冬英名下位于
桐庐县县城春江东路
158
号石马小区
29
幢
507
室的
房产,权证号为
桐房地(
2010
)他字第
0111
号
公告作废。
桐庐县国土资源局
2018
年
4
月
11
日
附件下载:
浙公网安备 33012202330195号
浙ICP备11022268号
网站标识码:3301220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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